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2150

        为统筹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学校首次集中组织201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级SRTP”)和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院级SRTP”)同步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校级和院级SRTP项目的申报通知见学院网站“关于组织申报和实施浙江大学第二十期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创、省创、校级SRTP、院级SRTP四级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目的是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提高实践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作出应有贡献。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6级及毕业班学生除外),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允许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申报。

2.由于今年是国创、省创以及校、院级SRTP四个级别的项目集中组织申报,为确保本科生第一课堂学习任务,本科生不得同时申报二个级别科研训练项目,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本次申报过程,国家级、省级两个级别的项目将组织统一选拔,学生在申报期间统一填报“省创申请表”,在学院组织答辩后,学院将根据学校给定的四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预分配名额(国创5项,省创11项)进行评审,将评审较为优秀的科创项目推荐申报为国创项目,其他优秀项目申报省创项目,其余项目纳入校级、院级统筹考虑,并补充相应级别申报表格。

3. 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4. 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中,国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启动,准备阶段:37日至312日,研究课题,指导教师、学生团队准备、联系、交流等工作。

2. 网站申报:313日至329日,本科生项目负责人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ugrs.zju.edu.cn/kyxl)进行申报,研究生不需登录系统申报。所有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

(从本科生院办公网下载

国创: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11235&object_id=1098569

省创: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11235&object_id=1098589

下载有关表格,以下同)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本科生申报项目交至所在学院(系)本科生教学管理科;研究生申报项目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

     注意:申请表要求计算机输入,并以A4纸打印三份,于2017329日前上交一份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逾期责任自负。

2. 学院(系)、部门评审:330日至45日,本科生项目要求学生制作PPT参加答辩,开题答辩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按学校分配名额(国创5项,省创11项)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研究生申报项目由各个院系自行组织评审,学校不分配名额。各完成评审的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由学院(系)签字、盖章后于45日前送至学校。

3. 学校抽审:46413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学院(系)上报的项目进行抽查评审。

4. 项目公示:414日至421日。

5. 项目公布:4月下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项目管理

1. 学院由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四级科研训练项目的评审、中检、结题答辩和成果汇集。

2. 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本科生项目、校级SRTP项目管理工作,院(系)负责院级SRTP项目组织管理;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党委学工部负责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校团委负责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各学院(系)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

5. 国创-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拨付到位;创业实践项目,凭注册公司相关证件分期下达项目经费。

五、相关政策

1. 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相应第二课堂学分;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和毕业论文(设计)

2. 入选项目学院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教学津贴。

3. 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本科生报名,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网站(http://ugrs.zju.edu.cn/kyxl)技术支持联系人:冉风,电话:85317725EMAIL ranfeng@chingo.cn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相关通知请学生查阅学院网站,学院联系人:陈万伟;联系方式:88208683EMALLchenwanwei@zju.edu.cn;地点:安中大楼A339


 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分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申报创业训练项目资料请提交校团委评审。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资料请提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评审。

二、实施时间

1.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 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三、资助经费

1. 创新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00项。项目经费按人文社科与理工农医两大类进行资助。人文社科管理类:每项资助额度为0.5-0.8万元;理工农医类:每项资助0.8-1.2万元。

2. 创业训练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元。

3. 创业实践项目

本期立项数为1-2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分类

1.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对象,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各院系可在项目总数不变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不同类别的具体项目数。合作项目按项目负责人学历发送至本科生或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二、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资助经费

学校根据项目分配情况按每项5000元的额度将经费总额划拨到各院系,项目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可由院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在省创国创的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与往届学长学姐进行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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