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7级研究生新生调档政审及通讯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2浏览次数:8409

  
各位2017级研究生(含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所有新生均需通过政审:本学院(浙大建工学院)升学的2017届本科生由学院统一调档和政审,其余所有新生均需下载《新生政审表》,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2017年4月底前邮寄或转交我院。
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请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全面详实的鉴定,并说明该生对“法轮功”问题的态度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政审表、离职证明和个人档案材料于2017年4月底前一起寄到我院。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可由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政审表和"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团员材料等),由考生所在单位于2017年7月底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以邮政EMS方式寄到我院。
4.党员组织关系:所有拟录取的党员考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委培生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浙江省外党员——抬头: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单位: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浙江省内党员——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单位: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5.学院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赵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6.为做好研究生新生调档政审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发放工作,请按以下要求配合学院做好个人调档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的登记工作。
(1)本学院(浙大建工学院)的新生由学院统一调档政审,并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不用登记以下信息;
(2)外单位(含浙大其他院系)的新生请在4月5日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提交后如需变更,请及时和负责同学电话联系;
(3)学院拟于4月10日左右寄发调档政审函,根据往年安排预计在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注意查收。
    信息反馈联系人:李同学,电话:18868107089,邮箱:2540795369@qq.com
    调档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登记链接https://jinshuju.net/f/yVISlW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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