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732

各学院(系)、2018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1710月底开始(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交各院系本科生科。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必须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派出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中心尤老师,联系电话:88206184

3.出生日期栏内容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4.“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修改。

5.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农老师,联系电话:88208855

二、毕业照拍摄

请注意,建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的拍照时间是11月9日(周四)下午1:00-2:45,地点东2-205(教师休息室)(见附件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doc

1.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

2.学生拍照时请携带校园卡,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并避免穿着黄色、蓝色的上装。

3.院系应根据具体的拍摄安排组织学生有序拍照。拍摄顺序严格按“浙江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计划表”进行。拍摄过程中,院系工作人员应组织学生按序逐个刷卡、签名、拍照。

4. 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新华社要求收取,每人17元,提供2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摄费由各小班班长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摄影师,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5.拍摄结束后,院系当即将新华社在拍摄现场所用的采集表复印两份,一份交学籍中心,一份留底,原稿交还摄制组。

本科生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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