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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建工学院关于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一)

发布者:郭鹏越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1563

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结合我院研究生思政管理工作需要,拟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建工学院在读品学兼优的硕士生、博士生。

二、聘任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 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优先考虑;

4. 每周定期值班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完成;

5.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须经导师同意,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三、岗位分工及具体要求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分管领导和专职辅导员的指导下,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社会实践、就业、团建、宣传等若干模块工作以及学院交办的临时工作,协助学院共同做好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原则上每位聘任的兼职辅导员分管若干模块工作和学生群体。各模块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模块1

(组织协调)

1.研究生干部聘任、登记、考核及骨干培训工作;

2.班团、学生组织联席会等会议组织;

3.协助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联系经困生、延毕生等重点关注学生;

4.事务中心综合协调。

模块2

(就业指导)

1.统筹研究生就业工作;

2.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政策调研与组织实施;

3.协助研究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如: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毕业生签约信息管理与报到证开具发放,协助学院就业信息发布及招聘宣讲活动开展);

4.协助校友管理工作等。

模块3

(评奖评优)

1.开展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

2.负责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集体活动等考勤工作;

3.事务中心内部考核工作。

模块4

(社会实践)

1.统筹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与服务;

2.协助学院做好实习实践与重点单位的联系与交流工作。

模块5

(团支部建设)

1.统筹研究生团总支各项工作(如: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各支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

2.开展研究生团支部推优等工作,做好研究生团员日常管理工作。

模块6

(档案管理)

1.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2.研究生新生信息核对、调档政审工作;

模块7

(迎新、财务报销)

1.研究生新生迎新及始业教育工作等;

2.学生组织财务报销工作。

模块8

(宣传工作)

负责学院研究生新闻宣传工作(新闻稿撰写、审核,活动摄影,海报制作,微信平台运营及推文制作等)。

四、聘任方法

1.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和《兼职辅导员应聘汇总表》于2018121317前将《兼职辅导员应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cceayj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纸质版请本人和导师签字好后于121317前交至安中楼A345金老师处。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年(201812-201912月),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或延聘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并报学校批准。

3.兼职辅导员选聘采取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公开答辩等环节,具体笔试、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享受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加分政策。

学院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




附件1:2018年建工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x

附件2:建工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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