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结合我院学生思政管理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学校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博士、建工学院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二、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党政管理人员、教师及博士后等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需要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党团建、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就业等若干模块工作,协助学工办共同做好本院学生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工作。
四、聘任方法
1.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下载并填写《建筑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和《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3月12日17点前将《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cceayj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建筑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纸质版请本人和所在单位/导师签字好后于3月12日17点前交至安中大楼A345金老师处。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年(2019年3月-2020年3月),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或延聘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并报学校批准。
3.兼职辅导员选聘采取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学生享受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加分政策。
学院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
2019年3月1日
建筑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兼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61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