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同学申报和学院综合评定,现将学院2019届研究生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1日。
特别提醒:
1.根据学校规定,毕业生须在规定学制时间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评选结果方可有效。
2.所有获推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须3月9日17:00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表格学院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3月10日统一审核),各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经相关老师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3月12日17:00前交安中大楼A345周晓馨老师处。
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如有异议,请直接和学院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周晓馨,办公室:安中A345,电话:88208770,邮箱:tashazhou@zju.edu.cn。以上通知,请各班相互转告。
【建工学院】2019届研究生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docx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