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莹砾发布时间:2021-05-23浏览次数:4980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阅读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pdf

2.阅读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3.阅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和量化标准.doc

4.阅读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pdf

5.对照2020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doc

 

一、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

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应科研成果、项目信息后,可提交招生资格申请。详细操作请阅读:操作手册- 导师角色.pdf

6月4日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办理审核:

1. 从系统导出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表,若导出表格里期刊名称、指导学生等信息不全,请手动补充填入。系统更新尚不完善,以教师提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为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安中A34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lzh@zju.edu.cn

2.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以及论文检索证明、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支撑材料计算时间请参考相应文件;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请发送:ylzh@zju.edu.cn);

3. 填写相应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ylzh@zju.edu.cn,不用提交纸质版,简况表见文后附件。


成果计算时间:

申请博导和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硕导:近五年,2016年6月-2021年5月

申请学术学位硕导和建筑、城规专业硕导:近三年,2018年6月-2021年5月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学院按照65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可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导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三、其他

1.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2.因学校人事处自2016年起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3.各学院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4.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由教师本人分别所在单位的科研部(科研处)提出申请,科研部(科研处)审核同意后,2个单位相关部门在浙江大学OA系统中为教师开通统一身份认证,并52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名单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处(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浙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浙大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077,联系人:黄群赞,邮箱hqz@nbt.edu.cn

5.系统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或学部无法统一归档,由学院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审核申请。

6.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秘书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7.教师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往年已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兼职导师,可通过原导师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同账号)登录新系统。

 

四、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1521日~64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

2628日前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


附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申请简况表.doc

专业学位-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交通运输(0861)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交通运输(0861)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土木水利(0859)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土木水利(0859)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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