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关于做好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建筑工程学院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864

各硕士、博士班: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将于202010月中下旬召开。根据安排,学院现启动代表推选工作,面向学院全日制研究生选拔推选出席研代会、博代会代表。

一、代表配额

按照正式学籍硕士生、博士生人数的1.5%配额,建筑工程学院出席研代会研究生代表配额13人,出席博代会博士生代表配额为9人。

二、代表资格说明

1.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生、博士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并能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代表所在院系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同学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代表义务和权利

1.完整参加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认真履行代表各项义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代表广大建筑工程学院同学向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提出各项研代会提案,反映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代表建工学院全体硕士生、博士生行使第三十三次校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的选举权、第十九次博士生大会主席团选举的选举权。

四、代表推选流程

1.各行政班经过民主选举,硕士班级至少推选一名出席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博士班至少推选一名出席博代会代表候选人,硕博班级分别至少推选一名硕士和博士代表候选人;

2.经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资格,产生正式候选人;

3.由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确认正式代表;

4.学院网站公示正式代表名单,满三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五、代表候选人申报表提交时间与方式

各班务必按照要求严格开展推选工作,严格审核代表资格,督促各班代表候选人认真填写附件一、附件二文件,并于202093017:00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zjucceasblhh@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校研/博代会代表推选+行政班+代表候选人姓名;纸质版材料填写班委意见后于202093017:00前提交至安中B-419 高同学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苏同学15822957107


附件一:浙江大学第三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第十九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博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二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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