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2020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乐发布时间:2020-12-11浏览次数:1369

各研究所(中心)、各位老师:

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开始了,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事业编制教职工、在站学科博士后、人才派遣员工。其中:

1.公派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出国人员,年度考核中对教学、科研业绩可不作要求。

2.20207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应进行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年度考核不定考核等级。

3.病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人才中心待聘人员等不参加考核。

4.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学校选派赴校外全职挂职(2020年全年挂职时间满6个月以上)的干部由组织部考核;专职辅导员由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考核。

5. 12月退休的教职工也需参加考核。正在办理调动或拟于12月底合同终止的人员,也应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规范、服务集体等方面。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师德考核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进行,须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

其中,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的,需考核教学工作,尤其要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要求

党政管理人员应着重考核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态度;实验技术等教学科研支撑队伍应重点考核技术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研究所(中心)自筹经费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2019年开始也需要网上填写《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表》,由所(中心)负责确定考核等级,可按比例评选优秀和院级先进

三、考核等级和先进评选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出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出院级先进。校级先进由党政联席会在院级先进中推荐产生,劳务派遣人员优秀比率参照教职工优秀率执行。各研究所(中心)优秀等级人数名额详见附件。

2.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医疗责任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3)兼职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德育导师及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4)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5)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6教师在考核年度内本人实际完成的业绩低于院系(单位)规定的所聘岗位的基本业绩要求的

7)当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

9)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今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10)其它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的。

3.考核年度内违反党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学校文件处理。

四、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8日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博士后及人才派遣员工本人登陆“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在相应栏内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确定等级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各研究所(中心)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评议,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并推荐院级先进(院先进需要填写《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于20201225日前由各所(中心)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后交到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hr@zju.edu.cn

3.评选先进及公示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学院在各单位推荐的院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中遴选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学院将考核结果及先进人选进行公示,教职工本人可登录“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本人的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11月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诉。

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学院将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考核人。

4.提交材料

2021年1月13日前,院级先进、校级先进提交《先进工作者申请表》,学院录入考核结果后个人打印年度考核表,教职工、派遣员工本人签字后以研究所(中心)为单位交至学院组织人事科,学院将考核表与《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上交学校归档。

五、考核结果应用

1.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带头人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师德先进表彰的教师,学院可提高一个岗位级别聘任、给予津贴奖励。

2.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当年不得享受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取消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技岗位等级晋升、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停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对长期在编不在岗工作的人员或虽然在编在岗但主要精力不在学校各项工作上面的人员,及违反学校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所在部门要结合年度考核,集中予以清理,并及时将清理情况与结果上报。学院将根据上报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组织人事科

202012月11日

 

附件1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2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3建工学院2020年教职工师德考核、考核优秀及院级先进名额.xlsx

附件4:建工学院2020年劳务派遣人员师德考核、考核优秀及院级先进名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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