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工学院仪器设备平台有偿服务新增仪器收费标准的公示(2021第二批)

发布者:邬亚芳发布时间:2021-04-09浏览次数:259

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对建工学院仪器设备有偿服务平台拟开展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4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宣老师,联系电话:88208991

Email: sysb@zju.edu.cn

 

附件:建工有偿服务新增仪器收费标准(成本核算)第二批汇总及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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