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建筑设计院关于开展2022-2023年定期聘用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755

各部门、各位老师:

2022-2023年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定期聘用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定期聘用相关老师按设计院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定期聘用人员的聘用期,从2022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二、所有定聘人员以下要求原件

1.《本校教学、科研、生产人员受聘于设计院参加勘察设计申报表》附件1(如实填写、手写签名、所在学院/部门同意盖章,原件一式两份)并承诺未在其他勘察设计单位受聘:一经发现取消定聘资格;

2.《聘用协议》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


三、新增定聘人员,其中1-6要求扫描件JPGPDF格式)不用打印: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最高职称证书;

4.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5.个人证件照;

6.工作经历对应的社保证明。

7.要求原件:《员工登记表》见附件3


由于时间紧张,学院老师申报的所有原件纸质材料请在1119日(周五)12:00前交到安中大楼A331学院办公室赵华老师,新增定聘人员第1-6项电子版材料请直接发送到包红泽老师邮箱hongzebb@sina.com,学院汇总后统一转报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逾期不候。

 

附1原件一式两份:本校教学、科研、生产人员受聘于设计院参加勘察设计申报表.xls

附2原件:聘用协议.doc

附3原件:员工登记表.doc

关于开展重新申报定期聘用人员工作的通知 教发司【2021】112.pdf

国家教委(教计1996年136号文.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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