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您好!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工学院每年分春夏秋冬四次(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授予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如下,请同学们点击查看、仔细阅读:
□ 文件制度及规定安排
2.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pdf
一、答辩申请及安排
已通过论文评阅且符合答辩条件的学位申请者,经导师同意可进入答辩阶段。
1. 评阅结果均已系统返回并显示“允许答辩”后,申请人告知导师,由导师联系所在研究所(中心)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所长(副所长),研究所(中心)统一组织答辩。获知答辩信息后,申请人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包括答辩信息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请准确填写答辩委员成员的职称,校外专家务职称务必准确核对。工作单位使用准确的全称,校外委员填写到单位即可,校内委员填写到学院,院内委员填写到研究所(中心)(示例.png)。打印《答辩记录表》以及表决票(请准确认真填写各项信息)。
2. 打印好的表决票(请将姓名、答辩日期、学院、学科填写完整)、自行在线下载打印所有评阅书、答辩委员聘书至安中A341盖章。将系统中看到的评阅意见粘贴到系统下载的空白评阅书中(含大修改意见及加送的评阅意见)。将答辩记录录入说明(全日制).doc告知本答辩组秘书。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本校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本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职人员担任;答辩委员组成和程序均按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 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一条执行,如有调整需重新申请。未按照此文件执行者,答辩无效。
4. 答辩前申请者准备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表决票、答辩记录表、所有论文评阅书;注意:论文题目不 能多于25字,不允许有副标题,若超过字数请和导师讨论修改题目,建议答辩完成后修改题目。
5. 答辩时间:3月1日-3月10日。线下答辩需遵守学校、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而进行。
6. 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需立即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中(答辩结果请参阅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答辩决议补充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描述选题意义;(2)描述所解决的问题,评价论文创新点。500字左右为宜。)
7. 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面向全院所有此类情况研究生统一组织(统一答辩时间为3月10日,具体安排会通知到学生个人):
· 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研究生;
· 学位论文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研究生;
· “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全部为“C(一般)的研究生”;
·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2 年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
·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 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
二、上交材料
3月13日当天16:00前,按照《上交材料清单》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安中A341,所有材料签字之处请签好字(务必手签,不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学位申请书院系审核意见、学科、学部、学校审核意见留空。
博士生见:博士上交材料清单.doc,(←博士以此清单为准)相关表格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ccea.zju.edu.cn/2022/0228/c18418a2501335/page.htm
硕士生见:硕士上交材料清单.doc,(←硕士以此清单为准)相关表格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ccea.zju.edu.cn/2017/0921/c8051a641023/page.htm
在答辩后需论文题目修改的,请在上交的论文定稿审核表使用新题目,并且终版纸质版论文和29日后系统上传论文终稿时使用新题目,其他表格均不需更改,并于15号前将新题目(中英文)发邮件至邮箱:huangle@zju.edu.cn联系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老师修改,系统内信息更改可在上传论文终稿时进行覆盖。
三、其他
1. 材料归档:3月25日后,申请人提交纸质论文1本以及论文电子版(PDF格式)至“学院资料室”(土木资料室安中B212,建筑城规资料室月牙楼104室)。邮箱文档名和电子版论文名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1)土木水利专业同学请将论文电子版发送陈老师邮箱:740343142@qq.com;
(2)建筑城规专业的同学请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赵老师邮箱:hdzhao@zju.edu.cn。
2. 答辩费:专家参与评阅、答辩费发放标准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答辩费发放操作流程:学生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转账给各专家,选择“酬金申报”,使用其“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选择“专家评审费”进行发放。
校外专家需要知道其身份证和卡号、开户行,请申请者联系评审专家确定卡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在财务系统中在线打印酬金报销预约单,学生持预约单至各研究所(中心)盖章;学生下载填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写专家姓名和金额(专家无需签字),持酬金表至安中A341加盖教育教学办公室公章。
申请者持盖过章的预约单及酬金表交至计财处东六大厅。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