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各系、实验中心、机关各科室:
国庆即将来临,为全力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整洁卫生、美丽舒适的校园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国庆期间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实验室国庆期间安全工作。
1.对检查中已发现的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迅速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解决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销账闭环管理。
2.实验中心国庆期间原则上全部关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中心开展实验的,需经相关导师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浙江大学特殊时间段开展实验研究安全管理规定》(浙大设发〔2018〕9号),实验中心在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并予以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实验。若违反规定擅自开展实验研究,相关责任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在实验中心关闭期间,需落实好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实验室水、电、药品、设备装置、器材处于安全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二、各研究所(中心)、系负责组织做好研究所(中心)教师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和专业教室的国庆期间安全工作。
1.对研究生工作室、专业教室继续落实常态化治理,清除卫生死角和废弃物品,确保工作室通道通畅和整洁、美观。
2. 严格用电管理,研究生工作室禁止安装和使用电炉、烧水壶、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违章电器,请于国庆期间对上述电器进行自查和处置,国庆节后将统一收处。冰箱国庆期间一律停止使用,国庆节后学院将会同水电中心对冰箱进行统一检查、对能否使用再予逐一认定。
3.严禁随意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装插座,无3C认证标识的插线板须予以自行更换。
4.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燃烧装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和有毒危险品,不得存放电动自行车、代步车、平衡车和各类电瓶。
5. 各部门研究生工作室、专业教室至少设一名管理负责老师,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房间的安全卫生,负责组织管理区域内每个房间至少推选一位学生负责人担任室长,并对室长开展培训等教育管理工作,室长名单于9月30日前报送给党政办张老师,联系电话:88208982 邮箱:ylzh@zju.edu.cn;室长主要负责组织该房间内的学生共同保持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负责建立学生安全卫生值班表,组织实施日轮值制;值班学生负责值班期间该房间的安全卫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每日组织卫生清理,对值班期间房间内存在的违章电器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等进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室长和管理负责老师,确保该房间于每日学习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灯、门、窗等。
6.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工作室管理负责老师负责提醒各学生室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以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各学生室长需向本工作室学生及时传达,如相关学生不熟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应做好教育指导。
三、学院教职员工(含项目聘用人员)应按照上面有关条款的要求落实自己负责办公室和相关实验室的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督导工作。
四、进入学院各类空间(实验室、教室、研究生工作室、会议室及其他公共空间)的学生应了解并自觉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以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五、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学院机关办公室、大楼公共区域、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国庆期间安全工作。
六、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协助提醒学生做好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和专业教室等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学院国庆期间值班人员与电话详见:《建工学院2022年国庆节值班安排表》,如遇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与带班领导汇报。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此通知附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2.浙江大学特殊时段开展实验安全管理规定(2018)9号.pdf
5. 消防灭火器使用方法教学视频: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yt4y1S7b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