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规划系同学:
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结合我系实际,设立金成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金成奖学金即金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金成学业奖学金、金成设计奖学金、金成优秀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奖学金等。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城乡规划专业二、三、四、五年级的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一)金成学业奖
用于奖励在学业方面表现良好且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学分绩点(即所有课程学年平均绩点,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高低确定获奖名单。当学年绩点相同时,根据主修专业课程学年平均绩点高低来确定奖项获得者。
对象:面向二、三年级、四年级在读本科生;
名额:每个年级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金额: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申请时间:
(二)金成设计奖
用于奖励在全国城市设计作业评优、社会调查作业评优、美丽乡村设计竞赛、景观规划与设计竞赛等重要比赛中获得佳绩的团队。
对象:面向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
名额:每位同学的获奖数量不受限制;
金额:获全国一等奖的团队,奖励1万元;全国二等奖的团队,奖励0.8万元;全国三等奖的团队,奖励0.4万元;全国佳作奖的团队,奖励0.2万元。
省级一等奖的奖励额度同全国二等奖,奖励0.8万元;省级二等奖的奖励额度同全国三等奖,奖励0.4万元,省级三等奖的奖励额度为0.2万元。
市级一等奖的奖励额度同省级二等奖,奖励0.4万元;市级二等奖的奖励额度同省级三等奖,奖励0.2万元。
三、评审机构和流程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区域与城市规划系组织城市“金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评选的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工作。
(二)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于每年10~11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进行。
(三)各种奖学金统一评定,统筹考虑,并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四、申请流程
(一)请申请“金城学业奖学金”和“金城设计奖学金”分别填写《金成本科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金成本科生设计奖评审登记表.doc》并填写《
金成本科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提供纳米楼自助服务机所提供的学年成绩和绩点证明,申请设计奖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于11月10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cea_pjpy@163.com,邮件以“姓名+学号+金成奖学金申报”命名,11月10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提交至安中A345张老师处。
五、奖励办法
(一)由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或金成集团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各类奖学金奖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发放,第二次在夏学期发放。
(三)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已获奖学生,如果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的,取消其奖学金;如果在第一次奖学金发放之后受校纪处分,则取消其第二次发放的奖学金。
六、其他
(一)金成优秀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奖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张老师0571-88208770。
建筑工程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