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更新普博、硕博连读】学院关于做好 2023 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调档政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1599

各位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考生,不包含工程师学院、海宁校区等学籍非我院学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的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审、调档手续办理(本院同学3.27更新)

1.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需通过政审,要求如下:

本学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升学2023届本科生需下载打印《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审表》)并填写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于202341717:00前请本科生分管辅导员老师经办,出具政审意见,签章后,由本科生辅导员老师统一移交学工办金老师处,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档案材料也由学院统一调档

其余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需下载打印《政审表》(附件1)和《关于2023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附件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详见“3.往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1)《政审表》需考生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于2023420日前邮寄(请用邮政EMS或转交我院。

2)《关于2023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请彩色打印。往届毕业生填写好后应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个人做好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应届毕业生填写好后应及时将其交至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于2023715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员、团员材料等)以邮政EMS方式寄到我院。

2.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本表由拟录取考生的学习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的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审核个人填写部分内容,按要求填写政审意见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寄回报考单位。

请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全面详实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开具,尤其是对法轮功问题的态度,是否受过处分、处罚,是否有重大病史(包括精神疾病)等方面要逐一反馈意见,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具体要求如下:

1)鉴定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打印填写,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单位评定务必手写完成,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

2)负责人原则需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

3)鉴定表和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与寄送地址均不同,请勿将本表放在档案中寄送。

4)单位评定填写内容:

a. 政治态度和思想表现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散布过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有无泄露过国家秘密;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等。

b. 遵纪守法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是否组织或加入过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是否受过行政或党纪、团纪处分;是否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存在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已查清的情况等。

c. 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有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情况;是否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和失信行为等。

3.往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政审表、离职证明材料于2023420前一起寄到我院。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招生单位需全面考查了解考生各个阶段的表现和情况。

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由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政审表(包含档案情况)和毕业后无工作经历证明;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其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

4.政审材料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5.档案材料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拟录取的党员新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委培生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1.由浙江省外转入:

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开学报到时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请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开具,确保开学报到时纸质介绍信处在有效期内。本科毕业离校前开具的,建议有效期90天。

2.由浙江省内转入:

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院级党委: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学院党委届时先行接收后,再为新生分配具体党支部。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发起,确保开学报到时电子介绍信不过期。

温馨提醒:学院将在接收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之前,对其党建档案进行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再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其中浙江省外转入的,将反馈签字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给新生本人,由其反馈给原所在党组织;浙江省内转入的,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里接收。 

三、其他

1. 信息反馈、疑问咨询等请通过QQ群咨询,请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群号152393356加入QQ群。进群须知:

1)身份核验:入群申请请备注,格式如下:张三-土木水利(不备注真实姓名与专业的,不予入群许可)。管理员会定期审核入群,请耐心等候。进群后请自行修改备注,格式同上,不予修改的管理员会及时清除出群。

2)文明上网:群聊过程中请文明交流,团结友爱。官方群中禁止散布不实言论、张贴广告等行为。

 

2. 关注浙大建工青年“CCEA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将通过院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3. 根据往年安排,学院将根据学生政审材料接收和审查情况,在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2023423日发布招考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通知

各位2023年招考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针对报考我院的2023年秋季入学招考普博、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组织政审调档工作。

(1)请各位考生参照通知一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新生政审表,准备相关材料,并于523前邮寄(请用邮政EMS或递交至建工学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2)请各位考生参照通知一要求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新生调档函,填写好以后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单位于714前将档案等材料以邮政 EMS方式寄到建工学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8770

(3)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兼职辅导员李同学联系。(QQ 1063881803,电话:13326615430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1政审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金老师:电话0571-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

兼职辅导员李老师:电话 13326615430QQ 1063881803,邮箱12212047@zju.edu.cn

2调档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王老师:电话0571-88208770,邮箱0020527@zju.edu.cn

兼职辅导员李老师:电话 13326615430QQ 1063881803,邮箱12212047@zju.edu.cn

3招生、录取通知书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赵老师:电话 0571-88208680,邮箱 zhaohua75@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2:关于2023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3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