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征集2023年暑期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23

各就业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部署,围绕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首次全球开放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学校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两边两路”战略布局总体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持续推进实施“致远”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致远计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引导研究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树立“四个自信”,追求卓越发展,在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体现浙大的使命担当。建筑工程学院响应国家和学校号召,启动“致远计划”海外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征集,有关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致远计划”说明

“致远计划”采取“立项—资助”制,资助各院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资企业、政府机构、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等共同开拓建立、巩固深化研究生社会实践海外基地。

二、征集单位与参与对象

1.申报单位:拥有海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大工程项目的企业、单位

2.面向对象:以博士生、硕士生为主体

三、基地创建征集与实施时间

1.征集时间:2023418日前

2.实施时间:各岗位确定人选后,将对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今年我校研究生放假时间为73日,实践时间预计为7月上旬-8月中旬(4-6周)。各基地应做好岗位和项目的审核和把关工作,专业方向、规模、周期等要基本适合研究生利用4-6周的时间来完成。

四、注意事项与申报办法

1.实践内容符合社会实践核心育人内涵,充分体现社会实践的社会性、服务性和教育性。

2.各设岗单位的海外项目有较为稳定的工程基础,能够提供安全保障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预期有较为丰硕的实践成果。

3.各设岗单位要及时了解浙江大学对各设岗单位的要求和须知等内容,项目设计需遵循《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附件1)规定的实践内容、具体安排和考核要求。基于本设岗单位的实际需求,按照项目征集表的要求申报岗位和项目。在提出实践岗位和项目需求后,经校级基地负责人审核确认,发送浙江大学后,原则上不得取消或变更该岗位和项目

4.申报单位填写2023“致远”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行动计划实践基地创建征集表(附件22023418日前发送至ccea_sjb@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06426  E-mail0017699@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pdf

附件2:2023年“致远”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行动计划实践基地创建征集表.docx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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