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社会实践能力和基层服务意识,根据校团委工作部署与安排,学院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干筑梦青春启航 奋楫争先书写华章
二、活动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学生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突出专业导向、服务导向、基层导向、育人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要战略方向开展调研实践。设置以下专项,供实践团队参考:
(一)探寻党史足迹,红色育人强信念
深入学习党史、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以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鼓励学生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党史馆,走访老党员、老军人,挖掘家乡红色文化,形成调研报告和访谈实录,增强历史认知和责任担当。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党史主题微宣讲和社区基层政策宣讲,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广大青年在家乡实践中强信念、担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与乡村振兴,劳动育人强本领
鼓励学生走进乡村振兴一线和重点产业园区,参与劳动教育实践。通过助农帮扶、敬老爱老、环保治理、公益服务、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乡情民情,助力乡村发展,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在家乡开展“新时代劳动榜样”访谈,挖掘家乡劳动者的感人故事,用实际行动涵养学生劳动精神。
(三)投身基层服务,实干育人强作为
以实干家精神为引领,鼓励学生深入社区,参与社区基层治理,通过协助乡镇团委、村级组织或社区基层单位开展党建团建活动、政策宣传和服务群众等实际工作,提升学生基层实干精神和服务能力。结合当地实际需求,组织学生担任社区兼职团干部或青年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的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为社区发展注入青春力量。
(四)深化政企实践,融合育人强担当
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兼职干部,参与实际工作并积极发挥作用;鼓励学生结合专业优势,投身于企业的市场调研、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等实际工作,推动企业与地方经济的创新发展。培养服务群众、回馈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育人强素养
引导学生深入挖掘家乡传统文化、非遗传承、历史古迹以及乡土民俗,结合现代传播手段,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图文记录等方式讲好家乡故事。鼓励学生结合新时代家乡发展成就,展现家乡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通过理论宣讲、文化传播、创意策划等形式,传递家乡文化魅力,助力提升家乡文化影响力。
(六)开展回访交流,助推发展强沟通
鼓励学生利用寒假返乡回访母校、村委会、居委会、实习单位等。通过与家乡的高中教师、学弟学妹、邻里乡亲分享大学生活,交流学习成长经验,增进校地交流,加强在校学生对校史校情的了解,培育爱校荣校情怀,讲好浙大故事、传播浙大声音。
四、实践要求
1.围绕主题,完成立项
围绕大主题“实干筑梦青春启航奋楫争先书写华章”,立项团队可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六方面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实践确立实践内容,紧密围绕相关主题开展实践。
2.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请各团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另行通知),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动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每支团队安排1名同学作为安全报送员,实践期间每日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和工作简报,并在社会实践系统上传。
3.紧扣主题,注重宣传
各团队要紧扣寒假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利用好媒体矩阵拓宽实践成果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鼓励各团队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每支队伍至少向学院投稿一篇推文,发送至秀米账号17300988249。
要求团队完成一段视频拍摄:主题可选党员采访录、微党课讲授、实践主题相关剪辑等。
4.做好总结,按时提交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调研报告等,详见下学期初总结通知),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召开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秀团队等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立项方式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平台已于2024年12月25日开放)。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团委审核流程。
另请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填写:
1.《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附件1)
2.《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2)
3.《建工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附件3)
4.《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策划》(参考附件4)
请于2025年1月13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打包发送至cceashsj@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建工学院赴XX地XX主题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相关附件统一命名为:
【建工学院赴XX地XX主题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
【建工学院赴XX地XX主题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
【建工学院赴XX地XX主题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策划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团队务必按时(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的实践项目申报并按要求发送各项电子版材料至邮箱(详见“五、立项方式”)。
2.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3.不接受个人报名;凡在建筑工程学院立项团队,成员人数控制在4-16人,原则上要求团队成员50%以上为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未满足队伍至少确保团队负责人为学院学生。
4.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安排 |
2025年1月13日前 | 完成团队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
2025年1月16日 | 公布学院立项成功团队名单 |
2025年1月17日 | 线上召开学院2024-2025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专题培训会 |
2025年1月下旬-2月下旬 | 队伍派出,开展实践 |
2025年春学期 | 工作总结及表彰 |
七、联系方式
1.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
李老师 88206426
顾同学 18858800122
2.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浙大建工青年”,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
更新-附件1: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3:建工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xlsx
附件4: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策划(参考提纲).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