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终止部分同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徐进飞等同学:
浙江大学拟对你们作出终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周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 |||||||||||||||||||||||||||||||||||||||||||||||||||||||||||||||||||||||||||||||||||||||||||||||||||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拟终止你们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
如您对此处理存有异议,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571-88208680、88208812
联系邮箱:zhaohua75@zju.edu.cn;tracyxu@zj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徐老师
学院/系办公地址:安中大楼B304室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