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晋升资格审查往年相关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4-10浏览次数:40

附件: 浙江大学有关晋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的规定(2004年4月修订)
  一、关于晋职外语考核
  (一)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免去学校对晋职外语的相应要求:

  1.在国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期间,曾在国外连续留学(攻读学位、高访、普访)一年以上者。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合格线者。

  4.参加国家卫生部出国水平考试(LPT),成绩达到出国合格线者。

  5.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中(Ⅰ)级者晋升中职,通过高(A)级者晋升副高职。

  6.取得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7.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含40岁以下教师晋升教授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

  8.博士后出站人员首次晋升副高级职务。

  9.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含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者确定中级职务。

  (二)未具备外语免试条件的晋职人员应参加相应外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1.40岁以下非外语教师申报教授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35岁以下非外语教师申报副教授或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报考英语语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能力考试,报考非英语语种应参加相应语种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外语教师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人员,应参加本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其中英语教师应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5),非英语教师参加WSK考试。

  3.申报财会、统计、经济系列的中、高级职务和小学、幼儿教育教师申报中学高级职务人员,应参加由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4.其他人员申报中高级职务,报考英语语种的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级别的英语等级考试;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应参加由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注:年龄计算时间到当年12月31日截止。如以2004年为例,40岁以下者指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外语考核有效期

  1.因申报财会、统计、经济系列中、高级职务人员须参加全国资格考试,小学、幼儿教育教师申报中学高级职务由浙江省教育厅评审,其参加浙江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2.1999年及以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同一职称等级的晋职外语考试有效期,在晋升相同等级外语要求的职务中长期有效。
  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二)未具备免试条件的晋职人员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1.45岁以下申报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2.45岁以下申报财会、统计、经济系列的中、高级职务和小学、幼儿教育教师申报中学高级职务人员,应参加由浙江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WIN95/98&INTERNET)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效。
  以前所发文件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免去学校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或获计算机专业辅修证书人员。
        2.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人员。
           3.全程开设过至少一门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计算机理论或应用专业课程。
4.博士学位获得者
 
 
 
 
摘录   浙江大学2005年度晋升职称文件

  
三、评聘职务的资格审查
  1.评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应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的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应聘资格。
  2. 教师应聘教授、副教授职务,除应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外,还应通过对其教学态度、教学质量以及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考核。教学质量或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教学事故者,取消当年应聘资格。
  3.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通过学校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青年教师岗位培训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1966年及以后出生的教师参加教师职务评聘,还应持有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 今年学校在教师和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的评聘中试行专家保荐制度,即由两位及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高水平专家(包括院士、长江学者、求是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及学科学术带头人)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或需要超常规晋升(如晋升教授学历或任职年限的破格,或突破有限次数申请制度等情况)的人选进行担保推荐。在晋职资格审查时,学院应审核申请超常规晋升人员的情况并要求其在学院评审之前完成专家保荐申请。
  5.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上仍实行有限次数申请制度。对少数申报教师、卫技正高级职务的人员,如业绩突出、符合任职条件情况较好、去年因受名额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晋升,或在新一年中又取得重大学术成果的,可由本人申请,专家保荐经所在学院或医院聘任委员会确认后提出连续申报的推荐意见,报人事处备案后,允许进入今年的评聘程序。
  6.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到教师(教学科研)岗位,应办理转岗(转编)审批手续。在转岗一年后方可应聘同级教师职务,被聘教师职务一年后允许应聘高一级教师职务。除学校作为教师引进的优秀人才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经转岗不能应聘同级或高一级教师职务。
  对于转入其它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年内仍可参加原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评聘,二年后应参加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评审。
  7.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统称为医院编制人员,不再区分教学编制和医疗编制。医院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中,除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的岗位外,一般应先评聘卫生技术职务系列的中高级职务,其中岗位需要且符合相应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者,可再应聘教师高级职务。少数临床技能和学术水平均很突出的人员,可以同时评聘卫生技术和教师高级职务。
  对在临床岗位工作的具有非临床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在两年后先申报研究系列副高级职务,如要应聘卫技副高级职务,须通过临床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评聘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其中具有临床专业博士学位且又具有一定临床工作经历者,如因岗位需要应聘卫技系列副高级职务,除其它任职条件外,在临床医疗工作量上必须达到同类卫技职务人员的晋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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