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大发人〔2005〕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06年教师职务特别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1、因学科建设发展急需的国内外优秀引进人才,或教学、科研成果卓越,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排名第一、二)等重大成果者。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各学科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3、学校特别评审未通过者,不再列入今年下半年学校组织的正常职务评审。
二、评审程序
1、申报者应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下载)、《浙江大学拟聘教授(研究员)职务业绩统计表》(理工农医类下载、人文社科类下载)或《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下载)、浙江大学拟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业绩统计表(理工农医类下载、人文社科类下载), 申报博导资格者还应填写《浙江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下载),经所在学院书面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学院人事科长汇总于4月2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
报送材料含申报者的《申请表》等和晋职原始材料(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已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和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学校将根据申报者学习和工作简历,学术科研成果,来校报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的送审材料由学校组织送同行专家评审,晋升教授(研究员)职务由5位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其中至少1位海外专家);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由3位同行专家评审。
正高送审材料包括:
①送审材料封面(由人事处统一印制,请到师资办领取)
④代表性论著3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以上4项要求装订成册,如果代表性论著为书籍,则前3项装订成册。
⑤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中相应栏目内容)
副高送审材料包括:
①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
②代表性论著2篇(本)(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③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填写好表头)
3、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后,各学院人事科根据所提供的申报者业绩材料以及送审情况,并组织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者应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由学院人事科将学院的评审结果填入《任职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师资办。
4、各学院初评结束后,学校组织召开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审会议。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请我院欲申请特别评审的教师按照通知要求,把材料于4月25日前递交院组织人事科。请相关老师抓紧办理,过期不候。
建工学院组织人事科200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