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有关规定(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4-19浏览次数:78

根据浙江大学发研【2005173号文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和建工学院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发文日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按以下办法执行。
1.        评审办法
1)        校外评审专家:46人,其中实行双向隐名评审2名专家,其他按学校原规定办法评审(双向隐名评审:隐去申请人及其导师信息和评阅专家的信息)。
2)        校内评审专家:1人,不隐名评审。
2.        送审操作步骤
1)        学位论文装订按双向隐名评审要求装订论文3本(其中2本学院双向隐名评审用,另1本送研究生院学位办,作抽查评审用)。论文装订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并隐去所有可能反映出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2)        其它论文按普通要求装订。
 
注:
1)        相关要求及办法详见浙江大学发研【2005173号文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
2)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送审的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发文日起不再执行。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06419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