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6-05-11浏览次数:11
时 间:2006年4月24日下午
地 点:土木科技馆404室
主 持 人:董石麟
参加人员:陈云敏 阮连法 金伟良 华 晨 王 竹 金卫华 娄建民
记 录 人:张众伟
纪要如下:
如学院在职职工患完全自费的大病,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予以补助:
医药费在10万元以内的,本人承担全部;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学院承担15%、职工所在系和研究所在经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分别承担15%和10%,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