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协议书签订截止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5-12浏览次数:20

接学校通知,夏季毕业的研究生需在525日之前完成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工作,请各位同学抓紧时间。

如果无法按时完成,或者希望自主择业、灵活就业和出国等等原因,需要向研究生科提出申请,表格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下载,填写后发邮件到研究生科:liutt@zju.edu.cn.

仍没有完成协议书签订的春季毕业生,需要向研究生科发邮件说明原因。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06.5.12

附:关于研究生领取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为了使研究生签订协议书的过程顺利进行,保障同学的切身利益,现制定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定和签约流程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进行。

一、领取协议书

从即日起,研究生可以直接到学院研究生科签字领取就业协议书,不必凭接收函。每位毕业生只有唯一的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二、签约流程

1、毕业生填妥相应栏目

“毕业研究生(甲方)”一栏,其中“学制”一栏分为:博士生:5年(直接攻博、提前攻博)、3年;硕士生:2.5年、2年。“学位类别”一栏:工学博士、工学硕士、建筑学硕士(仅指“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培养方式:统分;毕业时间:春季:2006年4月,夏季:2006年7月。

“生源地区”一栏:对于应届读研的同学,指的是高中毕业时来源的省、市(或者县);对于往届读研的同学,如果读研之前有工作经历,指的是工作单位所在的省、市(或者县),如果没有工作经历,则和应届读研的同学相同。

“培养单位名称(丙方)”填写: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联系人电话”填写:刘涛涛,0571-87951827。

在底栏“甲方”处本人签字。

2、将协议书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应栏目并在“乙方”处签字、盖章,请单位寄回给研究生本人。

3、研究生持协议书到学院研究生科签字盖章,同时留一份原件在研究生科。

4、研究生将一份协议书交用人单位,一份本人留存。

5、春季毕业的研究生(03春博士生、03级硕士生)签订协议书的截至期为2006年2月21日,请各位同学掌握。如果未能及时签订协议书,必须在截止期之前提交《延期就业申请表》,可在就业办主页下载。三、关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具体手续,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6、今年延期至12月答辩的往届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截止期为2006年2月24日。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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