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工学院2006届夏季毕业研究生有关事项的第一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6-12浏览次数:14

一、毕业典礼

学院将于6月底举行建工学院2006届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全体夏季毕业研究生准时参加。届时学院将统一发放学位服供大家拍照,请各位同学不要提前到研究生科借用。

 

二、证书发放

1、已答辩的研究生须将答辩的所有材料、表格及时交到研究生科(包括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和体检表等,须将各类签字的栏目完成:导师、德育导师、班干部),将一本学位论文交给所在系的资料室(水利系交给土木系资料室);离校单按有关手续办理,“学院党团委”、“研究生科”两栏不必办,“保卫处”一栏需要学院统一发放报到证后、由个人领取去办理户口迁移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将在学位授予仪式上颁发;有贷款记录的同学需要办好贷款确认书,毕业典礼之后,各位同学凭办好的离校单到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集体照片;

2、按时毕业但延期就业的同学,须等就业协议书签完、报到证领取以后,才可到保卫处办理完毕离校手续,返回研究生科凭离校单领取毕业证书;

3、在职生、委培生的证书将发给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凭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的委托书领取。 

 

三、就业事项

1、按时毕业和就业的同学,在毕业典礼之后到研究生科领取就业报到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凭报到证和身份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证(须缴纳工本费3元),各项信息需要认真核对。

保卫处玉泉办公室:电话:87932809,西溪办公室:电话:88273229,三墩派出所:56301836

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

2、去外地工作的同学凭报到证在学校计财部领取派遣费;

3、研究生档案将于7月10日左右统一寄发;

4、凡申请延期就业的同学,学校将凭学位证书复印件上报省教育厅为同学申领报到证,请各位同学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7月3日之前送研究生科,不交复印件的同学将无法办理报到证;

5、学校对于延缓就业将有相关的截止期规定。希望此类同学抓紧时间签订协议;

6、延期毕业以及未通过答辩的同学,不发放报到证,若希望提前就业者,须办理预就业手续,以前置学历身份就业;

7、申请延期并需要继续住校的同学,须本人申请,研究生科签字,递交宿管办;

8、延期就业的研究生档案,学院将于就业手续办完、报到证发放之后统一寄发。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06年6月12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