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后申请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0-24浏览次数:114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递交的材料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申请做师资博士后的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二)申请者应向学院(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申请简表》(申请做师资博士后填《浙江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审批表》)。

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留学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3、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

二、招收博士后的程序

(一)公布各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信息。

(二)各学院(单位)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学科、研究所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若有招收意向的,填写《浙江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三)学院(单位)配合博士后流动站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择优招收。

(四)申请做师资博士后人员,学院(单位)将批准后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审核,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流动站所属学院(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将面试通过的拟招收人员的《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申请简表》和《浙江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报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时领取档案转移联系函。

(六)经博士后工作办审核同意后,学院(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进行网上申请,并下载和填写相关材料。
 
(七)与企业联合招收的人员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学院也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核。
 
(八)对于招收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为我校博士后,学院(单位)到学校外事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来华工作手续。

三、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

(一)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每月中上旬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流动站所属各学院(单位)在每月下旬收齐进站审批材料,交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拟招收人员应提供的进站审批材料。

详见《申请博士后人员需递交的材料一览表

(三)流动站所属各学院(单位)须认真审核进站审批材料,完成学院级网上审批,并将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的《浙江大学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政审表》和进站审批材料一起交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四)经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后,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发放《浙江大学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办理博士后进站报到手续。

 附:

申请做博士后人员需递交的材料一览表.doc

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申请简表.doc

                                                                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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