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2-25浏览次数:7

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春季毕业研究生一般应于2月24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各学院于新学期开学后到就业中心保就业方案。春季就业学生一般3月底可以领取报到证。

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在就业中心的主页上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写明延期就业的原因,于3月1日之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0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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