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需要特别关心学生工作的意见》(浙大学工发[2006]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需要特别关心学生工作的补充意见》(浙大学工发[2007]6号)文件要求,希望你们在
1、班里学生学习情况:尤其关注①首次出现学科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以及两个学期不满12学分的学生;②失去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的学生;③转专业后出现学习困难的学生;
2、班里学生思想状况:要关注①日常行为和思想有异常现象的学生;②有伤害自己和伤害他人的意念和行为的学生;③过度使用计算机、网络成瘾的学生;③长期受疾病等生理因素困扰的学生;④抑郁、孤僻、自卑,人际关系障碍或人际关系紧张的学生;
3、经济困难学生:要关注①经济特别困难又性格内向、不愿意求助或者缺少求助途径的学生;②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如疾病、情感等)的经济困难生;③因为经济原因出现比较明显的抑郁沮丧、内向孤僻、高压力、低自尊等心理问题的学生;
4、校外住宿情况:要调查班级里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尤其对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住校外的同学要及时上报学院团委,同时对按照学校相关手续办理校外住宿的学生名单也要一并上报团委。
以上情况的调研希望每一位班主任能够认真落实和实施,学院团委将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在
建工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