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关于批准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2号)文件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林来梵等18人享受2006年度政府特殊津贴。根据中办发[2004]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政府特殊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津贴将在4月份工资中兑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法学院: 林来梵
教育学院: 周谷平
人文学院: 王云路
理学院: 许祝安 刘康生
材化学院: 杨 辉 郑 强
电气学院: 曹一家
信息学院: 荣 冈
建工学院: 罗尧治
生工食品学院: 应义斌
环资学院: 陈英旭
生仪学院: 王 平
农学院: 石春海 陈学新 喻景权
医学院: 罗建红
计算机学院: 陈德人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