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现将2007届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报到证》发放
1.各学院于6月28日上午来就业中心统一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向学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不全的(包括凭接收函、保证书上报就业方案的),暂缓发放《就业报到证》,待就业协议书签好后,凭所签协议书发放,并把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2.定向、在职、委培同学不发报到证,已录取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3.已开具报到证的学生,在下列情形下,于8月31日前把报到证退回就业中心:①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去攻读硕士、博士(博士后),学院在其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攻读学校;②预计不能在9月底前通过答辩,或未能毕业的的学生。
二、档案寄送
根据学校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各学院应于7月9-10日寄送毕业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关于户口
保卫处根据6月18日就业方案,签发户口。个别同学的户口迁移证有差错需更改的,请凭《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四、改派的规定
(一)各高校集中签发外的个别就业报到证签发和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调整手续,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样式见附件1);
(三)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应及时申请补办,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须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
(四)2007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五)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浙江教育大厦,杭州市文晖路321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36,88008632。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下载)
2、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下载)
四、暑期工作安排
经批准办理延期就业的暑期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后,由学院分别于7月23日和8月22日前分二次汇总后交就业中心,学院于7月26日、8月28日统一到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去保卫处户政室开具户口迁移证 。
为方便学生,各学院应安排好暑假期间就业工作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联系电话、值班时间于6月30日前报就业中心。
>>附件2:报到证遗失申请表
现将2007届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报到证》发放
1.各学院于6月28日上午来就业中心统一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向学生发放《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不全的(包括凭接收函、保证书上报就业方案的),暂缓发放《就业报到证》,待就业协议书签好后,凭所签协议书发放,并把协议书交就业中心。
2.定向、在职、委培同学不发报到证,已录取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3.已开具报到证的学生,在下列情形下,于8月31日前把报到证退回就业中心:①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去攻读硕士、博士(博士后),学院在其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攻读学校;②预计不能在9月底前通过答辩,或未能毕业的的学生。
二、档案寄送
根据学校离校工作统一安排,各学院应于7月9-10日寄送毕业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关于户口
保卫处根据6月18日就业方案,签发户口。个别同学的户口迁移证有差错需更改的,请凭《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四、改派的规定
(一)各高校集中签发外的个别就业报到证签发和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调整手续,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证书;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样式见附件1);
(三)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应及时申请补办,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须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
(四)2007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五)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浙江教育大厦,杭州市文晖路321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1-88008635,88008636,88008632。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下载)
2、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下载)
四、暑期工作安排
经批准办理延期就业的暑期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后,由学院分别于7月23日和8月22日前分二次汇总后交就业中心,学院于7月26日、8月28日统一到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去保卫处户政室开具户口迁移证 。
为方便学生,各学院应安排好暑假期间就业工作负责人或经办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名单、联系电话、值班时间于6月30日前报就业中心。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07年6月19日
>>附件1:就业方案调整表2007年6月19日
>>附件2:报到证遗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