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 (一)教师二级岗位聘用程序 1.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经学院聘用工作小组讨论后直接报学校聘用委员会认定。 2.符合竟聘条件人员: ①申请人员进行述职报告,并由全院正高职教师投排序票,并计算累计排序值; ②后1/3人员将在学校分组评议中述职; ③学校组织部分院士和教师二级岗位认定等人员对各学院排名后1/3的人员分人文社科和理工农医二个组,分别进行评议、投票并排序; ④学校聘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聘用名单。 (二)教师三级岗位聘用程序 1.符合教师二级岗位竟聘条件,而没有聘用为二级岗位的人员,原则上直接聘用为教师三级岗位。 2.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经学院聘用工作小组讨论后直接报学校聘用工作小组认定。 3.符合竟聘条件人员: ①申请人员进行述职报告,并由全院正高职教师投排序票,并计算累计排序值; ②后1/4人员将在学校分组投票中述职; ③学校组织人文社科组、理学信息组、工科组、农生医药组四个大组对所属学院排名后1/4的人员进行差额投票; ④学校聘用工作小组最终确定聘用名单。 (三)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 1.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经研究所(考聘小组)讨论后直接报学院聘用小组认定。 2.符合竟聘条件人员: ①个人填写相应岗位等级申报表并在研究所范围内述职; ②由研究所考聘小组讨论,对竟聘同类别同岗位人员进行全排序; ③学院聘用小组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和研究所聘用意见投票最终确定聘用名单。 二、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名额 教师二级岗位认定2名,竟聘4名;三级岗位认定3名,竟聘12名; 教师五级岗位17名,六级岗位38名;其他岗位五级岗位1名,六级3名。 教师八级岗位19名,九级岗位25名;其它岗位八级岗位4名,九级岗位6名,十一级岗位3名。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博士后和无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列入本次岗位分级聘用对象; 2、07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列入本次岗位分级对象; 3、党政管理岗位聘用由学校统一聘用。 建工学院 建工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方案 (草案)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副高任职时间 岗位学术条件、三轮聘岗等级 岗位认定条件 岗位竞聘条件 五级 1995年及以前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4级及以上 1999年及以前 符合以下条件中一项: ①校内聘岗01年4级,03年4级,06年6级以上; ②负责纵向A类项目或国家(省)教改项目或国家(省)精品课程1项; ③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3、2、1)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2002年及以前 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 ①校内聘岗01年4级,03年4级, 06年7级以上; ②负责纵向A类项目或国家(省)教改项目或国家(省)精品课程1项; ③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3、2、1)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无年限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中三项: ①校内聘岗03年4级、06年7级以上; ②负责纵向A类项目或国家(省)教改项目或国家(省)精品课程1项; ③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3、2、1)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六级 1997年及以前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4级及以上 2002年及以前 06年5级以上,03年4级以上 无年限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 ①03年校内聘岗4级, 06年6级以上; ②负责纵向A类项目或国家(省)教改项目或国家(省)精品课程1项; ③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④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3、2、1)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七级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中级任职时间 | 岗位学术条件、三轮聘岗等级 | |
岗位认定条件 | 岗位竞聘条件 | ||
八级 | 1997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3级及以上 | |
1999年及以前 | | 03年、06年校内聘岗3级及以上 | |
2002年及以前 | | 符合以下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纵向B类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或省精品课程1一项 ②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5、3、2)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 |
无年限要求 | | 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 ①负责纵向B类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或省精品课程1一项 ②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5、3、2)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 |
九级 | 2002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2级及以上 | |
2004年及以前 | | 03年、06年校内聘岗3级及以上 | |
无年限要求 | | 符合以下条件中两项: ①负责纵向B类项目或省级教改项目或省精品课程1一项 ②发表1篇SCI文章(建筑、规划发表1篇一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序前5、3、2)或国家奖(排名前5)一项。(同级别设计奖同等对待) | |
十级 | |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06年聘任在岗 |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副高任职时间 | 岗位条件 | |
岗位认定条件 | 岗位竞聘条件 | ||
五级 | 1996年及以前 |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1997年及以前 | | 实验技术骨干岗或科研辅助关键岗 | |
六级 | 1999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
七级 |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中级任职时间 | 岗位条件 | |
岗位认定条件 | 岗位竞聘条件 | ||
八级 | 1990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
1995年及以前 | | 实验二级以上或科研辅助岗 | |
九级 | 1999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
2003年及以前 | | 实验二级以上或科研辅助岗 | |
十级 | |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初级任职时间 | 岗位条件、三轮聘岗等级 | |
岗位认定条件 | 岗位竞聘条件 | ||
十一级 | 1997年及以前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
1999年及以前 | | 近三轮岗位聘任均在岗 | |
十二级 | |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