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08浏览次数:1590

各研究所及有关教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集中评审通告”的精神,2009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浙江大学的正式教师,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

   2、为了鼓励我校在站博士后人员积极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保证项目批准后能保质按时完成,原则上同意“拟留校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留校博士后人员”是指进站满一年且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同时已向学院(单位)提出留校申请,学院(单位)讨论同意并报人事处备案的

3、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团队项目。其中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6411日以后,项目名称应为“XXX研究团队。申请经费一般要求:一般项目为5-10万;重点和杰青团队项目为3540万。

    4、正在主持一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2009415日前不能结题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均不再资助。

5、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不再资助:(1 2008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2)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重点项目,且2009415日前未能结题的。(3)在研的省(部)级(含)以上纵向项目累计经费达200万元(含)的。

6、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团队项目不再资助。

7、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浙江省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有关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填报申请书,提前提交给依托单位审核。

8、申请人应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经费中仪器和设备购置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30%,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团队项目仪器和设备购置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20%;各类项目管理费均不能超过5%;人员费均不能超过15%

9、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期限:一般项目2年;重点和杰出青年团队项目为3年。

    二、其他具体事项:

1、申请书实行全文电子文挡网上上报,容量建议不要大于10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格式。申请书WORD文挡打印稿的内容(含版本号)必须与申请书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评审。

2、申请人申报前需先行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会员注册并经院、校两级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书正文提纲”请从网上下载,请注意由于省基金(除重点项目杰青团队项目)采用“双盲法”评审,正文部分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首页下载;如提交不正确的申请书,将不予以评审。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址为:www.zjnsf.net (122.224.69.34,公网入口)

4因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申报,所以学院在安排申报名额时优先推荐优秀的青年学者申报,尤其是近三年留学回国或留校的教师申请

5时间安排:1313日前将申请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申请者基本情况、申报类别、简要内容等500字左右)提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学院将择优确定要推荐申报的项目;(2)经学院确定推荐的项目填写正式申请书,于327日前提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初审;(3)各类申报项目的申请者于42日前将各类申报项目的电子文档上传,并将纸质文件(一式2份)交学院科研与开发科汇总后上报校科研院基础办。

 

附件:1、《浙江省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

                                                                                               

科研与开发科

2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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