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讲赛宗旨
六十年的风雨,六十载的辉煌,值此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了表达我们浙大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投身祖国建设的激情,更好地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人文素养,特举办浙江大学第五届大学生演讲竞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学务处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
1、参赛对象: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至3月24日
3、报名方法: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r/),点击“大学生中文演讲竞赛”,按照要求直接网上进行报名。
4、咨询电话:西溪校区:88273525、88273104,紫金港校区:88206130、88206434。
四、演讲主题
本届演讲竞赛的主题是“我与祖国的对话——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参赛题目自定,文体不限。
五、时间和地点
1、时间:
预赛: 2009年3月29日
决赛: 2009年4月下旬(另行通知)
2、地点:预赛在紫金港东区教室进行(以报名人数分若干场),决赛在紫金港国际会议中心进行。
六、参赛形式
参赛选手根据演讲主题的要求,以汉语普通话为演讲语言参加竞赛;参赛者可借助各种形式的多媒体技术来辅助演讲,如制作背景音乐、PPT、Flash等,鼓励创新,但不作为具体评分依据。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轮举行。
七、评审及主持
1、评审成员由组委会聘任。
2、主持人,计时员,记分员等工作人员由组委会安排。
八、具体流程
1、预赛:
(1)根据人数,确定场次及地点安排。
(2)选手分组围绕主题进行4分钟的主题演讲。
(3)根据预赛结果,组委会公布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
2、决赛:
(1)主题演讲部分,参赛选手围绕主题自行命题演讲,时间限定为4分钟。
(2)根据竞赛要求,自由演讲,限时1分钟。
九、奖励
1、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五名;三等奖若干名。设单项奖“最佳气质奖”、“最佳文本奖”、“最佳普通话奖”各一个。
本项赛事为校级学科性竞赛,获奖选手将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2、根据浙大本发[2008]2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浙大发本〔2008〕142号文件“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8年12月修订)》的通知”精神进行奖励。
十、异议和申诉
设立异议期制度。在获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参赛选手可以提出异议,由组委会负责受理。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实名提交。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解释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