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或浙江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数量为500名左右。教育部分配给我校推荐候选人限额为6名,另外,学校争取通过省人事厅渠道,再推荐12名。通过省人事厅渠道申报的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主要在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荐。各学部、学院(系)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推荐一名,优秀人才较集中的学院(系)可推荐二名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学部、学院(系)于2009年3月30日前将下述推荐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办,联系人:王雅莉,电话:88981743,Email:ylwang@zju.edu.cn。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六份,用标准A4纸打印。不要装饰,一般不附加附件。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各学部、学院(系)严格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份。
3、各种证书、奖状、书籍(封面、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等附加材料复印件一份。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