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坤和资助基金”。现07-08学年奖学金开始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 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上交至白沙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安中A339),截止日期为6月8日下午16时,逾期不予受理。学院根据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公布,征询意见,最后由基金会和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挡案,并发给奖学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即取消所得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 同等条件下,全国英语四级优秀和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四、 本学年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南都一等奖学金/汇丰银行奖学金/心平奖学金者原则上不享受该资助基金。
建工学院
2008年6月2日
“坤和资助基金”名额奖金分配
普通资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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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励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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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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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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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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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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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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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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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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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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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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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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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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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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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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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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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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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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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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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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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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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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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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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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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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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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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和资助基金”评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详见《浙江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
2、面向学生为大二以上年级,毕业班除外
3、获奖同学要与坤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
(二)、评选依据
1、普通资助基金。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学校确定的经济困难生,根据学生贫困程度,结合学习成绩排名确定获奖人。同等条件下,东北地区籍学生优先。
2、专项奖励基金。要求07-08年度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党员;按照学习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选修课中有经济类课程优先考虑。
(三)获奖同学的义务
奖助基金享受对象在学期间应至甲方实习,实习时间每学年不少于30天。该学生毕业进入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至甲方工作。
浙江大学 “坤和资助基金”申请表
申请奖项(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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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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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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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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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困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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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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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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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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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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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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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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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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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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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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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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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社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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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及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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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及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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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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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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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6月8日下午16时前将此表格交建工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