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第一批“浙江大学青年教师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09浏览次数:30

为加强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进一步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经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联系,结合学校新星计划,拟通过“浙江大学青年教师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研修项目”,共同资助我校优秀青年教师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及相关科研机构访问进修或合作研究。现将该项目2010年度第一批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目的及计划

根据浙江大学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服务地方创业创新相关的合作项目,有计划地选派优秀的青年管理干部和青年教师到美国斯坦福大学及相关科研机构,以访问学者身份进行学习并开展合作研究,促进我校青年教师了解和把握世界高校在科研与管理方面的先进方法与发展方向,跟踪了解前沿领域的思想方式与技术方法。

2010年第一批计划选派2人,为期612个月。计划每年选派35人,5年内共选派1525人。

二、2010年第一批访问学者接受单位及研究领域

2010年第一批访问学者的接受单位为美国斯坦福大学中国研究中心(http://chinaprogram.stanford.edu )。

合作研究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区域及产业政策、社会保障、公共金融、经济与创新,企业改制与转型等。

合作研究教授为斯坦福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Jean Oi教授(个人主页:http://aparc.stanford.edu/people/jeancoi )。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1 校内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后备梯队或骨干教师;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岗位上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3 原则上年龄应在40岁以下,个别选派对象经研究讨论后可适当放宽;

4 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一定的英文交流能力;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外的学习和工作。

四、经费资助

留学期间的费用由浙江大学与国际创新研究院“国际创新研究交流基金”共同提供,参照学校新星计划执行,包括访问学者费用、生活费用、一个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校内工资及津贴等待遇。

五、选派程序

国际创新研究院根据斯坦福合作教授要求确定合作研究方向及候选人要求,通过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在校内进行公开招募与选拔,按“个人自愿申请/部门选拔推荐、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初选;国际创新研究院负责组织复选,并邀请斯坦福合作教授参与确定最终选派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直接下载附件“浙江大学青年教师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研修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至人事处师资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室)。

六、其他

1.选派出国的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国际创新研究院共同签订《浙江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

2.派出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原单位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偿还相应的出国进修费用及违约金。

 

申报截止日期:20091015

联系人:蔡娥;联系电话:88981610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09927

附件:浙江大学青年教师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研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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