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对2009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2浏览次数:4

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1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定于2009年9月26日起至12月1日对2009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重新入学的上期保留入学资格者)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
 
复查内容与要求
1.  政治思想方面除按研究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外,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
2.  核查每位新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提前攻读博士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  核查新生档案是否齐全,档案不齐全的要补齐。
4. 《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完备。
5.  委托、定向、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签订完备的协议,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
6.  核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
7.  核查每位新生是否已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未参加该三项测试的同学学校将不给与注册)。
 
复查办法:
1.    请各小班班长于10月16日前来学院研究生科路琳琳老师处领取《新生登记表》,发给各位新生核对信息,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有误者请联系研究生科路琳琳老师修改,电话:88208689)。
2.    下载新生复查表(见附件),请导师填写意见(硕士研究生可已导师为单位填写在同一表格内)。
3.    以上两个表格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交给各小班班长。
4.    复查结束后,请各位班长持本班学生的研究生证于2009年12月4日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核盖注册章。
 
 对复查不合格者,研究生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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