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浙大发人〔2006〕18号《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推荐申报“紫金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对象和条件
1、紫金计划的资助对象为2009年6月之前尚未获得国家和学校其他资助的青年教师;
2、2006年1月1日以后进校、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3、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在得到资助后,3年内能获得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的能力。优先资助在海外(包括港台)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从事过2年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教师;
5、能为本科生开设一门创新课程。
二、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9年各院(系)推荐名额见附件。紫金计划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理(实验类)、工、农、医类学科重点资助为20万元、一般资助为10万元,其他学科重点资助为10万元、一般资助为5万元。每人限获一次资助,资助期为2年。
三、申报及推荐材料
候选人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各院(系)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在学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于11月8日之前确定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申请书》、《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学部办公室(E-mail:caih@zju.edu.cn)。
四、其他
经费管理等按浙大发人〔2006〕18号文件办理。
附件: 1、2009年各院(系)紫金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
2、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书;
3、申报紫金计划汇总表。
工学 部
2009年10月22日
注意:请各位准备申报的老师于2009年11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浙江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表》交组织人事科A331,以便学院汇总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