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2008年GCT成绩申请参加建工学院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04浏览次数:21

各位考生:

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可申请报名参加我院2009年工程硕士各领域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GCT成绩要求

1、2008年报考我校的考生: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水利工程领域:总分208、且单科30分;

项目管理领域(建设工程方向):原则上总分240分、且单科40分。对于总分在208238之间的考生也可以申请,但是能否批准需视研究生院政策而定。

2、2008年报考外校的考生原则上总分加10分;并原则上应有学士学位。

 

二、2009年申请第二阶段考试的学位类别必须与2008年报考的学位类别相同(例如在工程硕士内部可跨领域申请,但是08年报考MBA、风景园林硕士的09年不能申请工程硕士各领域)。并且2008年没有被其它学校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需要该学校的书面退学证明。

 

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报及书面申请的方式。请在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2月5日登陆浙江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index.jsf),在该页面的右下角的“管理系统”中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系统”,在首页左下角“学生网上提档申请”栏目中,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本校提档”或者“外校提档”。

我院“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9年共有5个研究方向,请考生在系统中的“研究方向”一栏清楚填写。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5个研究方向:

土木工程、建筑系所属方向、城市规划系所属方向、建筑经济与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

网报完成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后送交或邮寄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截止12月5日,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通信地址

部门: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08室

电话:0571-8820 8688,8820 8739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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