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指导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2浏览次数:26

一、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玉泉校区永谦中心二楼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紫金港校区安中楼B-331   联系老师:赵华  电话:88208689
建工学院团委:紫金港校区安中楼A-341   联系老师:郑英蓓  电话:88206426
二、就业招聘信息
学校就业中心(含各类招聘信息、文件规定、表格下载等):
学院就业招聘信息:
毕业流程:
 
生源确认
协议书申领
签订协议书
开具报到证(学校定期)
 违约流程:
 
 登入就业管理系统
违约申请(违约材料)
学院审核通过
换发新协议书
     协议书遗失申请流程:
 
  登入就业管理系统
协议书补办申请(原因)
学院审核通过
遗失公示(一个月)
申领新协议书
四、《就业推荐表》等表格    http://www.career.zju.edu.cn/type/01010704.html
毕业生同学请根据就业需要,自行到就业中心网站(综合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就业推荐表》或自主创业、出国留学、灵活就业、改派等表格,认真填写,经导师等相关老师签字后,到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就业推荐表》打印前注意格式排版、页面设置,建议双面打印。
五、《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按就业年度统一编号下发(不含定向、委培生),每人一式三份(学院、单位、个人),毕业生同学根据就业单位联系落实进度,到学院研究生科签字领取个人就业协议书,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签字盖章后,学院签字盖章,留存一份,返还同学两份(转交单位、个人)。
六、毕业生签约注意事项
1、签约前,尽量做到知己知彼,全面衡量,避免盲目签约、违约;
2、协议书上用人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
3、档案转寄地址、接收部门须详细填写(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人才市场等),离校后学院统一寄发;
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可在备注栏中写明、签字、盖章。
七、离校相关工作
毕业生应按学校要求做好毕业体检、离校手续、毕业典礼等各环节工作,离校前领取学位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学联系用人单位确认介绍信抬头,如:**省高教工委组织部,反馈学院)。
八、其他信息
关于给予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单位面试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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