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浙江大学工学部2009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现开始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要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力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2.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海外引进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
3.优先资助2010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创新团队及40岁以下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的青年教师(海外正高可放宽到45周岁)。
4. 已经获得科研基地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资助的教师,建议不再重复资助。
二、实施方案
1.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海外引进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分两年执行。本次(2009年)资金按照额度的一半预算(一般项目7.5万元,国外引进人才项目10万元)。
2. 学院将根据学部分配的项目数,择优推荐。
三、分配原则和方案
根据科研院有关会议精神,学部按照各院(系)40岁及以下教师人数进行项目数的分配,具体项目数见下表。
单位 | 项目数(个) |
机械系 | 4 |
材料系 | 3 |
能源系 | 4 |
电气学院 | 5 |
建工学院 | 11 |
化工系 | 5 |
海洋系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4 |
高分子系 | 3 |
合计 | 40 |
四、时间要求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师,于
科研科
20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