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须知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工程硕士杭州班新生,所涉及领域包含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经济与管理五个方向)、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三个领域。宁波、台州、温州、苏州、深圳五个教学点另行通知。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请正式录取的新生自3月26日起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02)领取,也可以在报到时领取。
二、报到
本人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随带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办理研究生证、领取校徽与教材等手续。
时间:4月10日(9:00~15: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28室。
三、缴纳费用
1.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30000元/人,须一次性缴纳。
2. 现金和支票请于4月10日报到时间交至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28室,领取收据。报到现场无法刷卡缴纳,请提前准备。
3. 银行转帐请在4月2日前完成,汇票上注明:户名:浙江大学,帐号:0422010400000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之后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Fax:0571-8820 8688),待到帐后开具收据,到建工学院继教中心领取。
4. 支票接收单位请注明:浙江大学。支票和银行汇票的用途一栏请注明:建工学院09级工程硕士学费—专业—姓名。
5. 教材费
报到时现金需单独缴纳,300元/人,建工学院代管,今后多退少补。请勿将教材费与学费同时以支票或转帐形式缴纳。
四、开学典礼
浙江大学将举行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时间为4月10日下午(具体另行通知),地点在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希望有条件的学员及时参加。
建工学院也将举行开学典礼以及始业教育,时间地点另定。会议重要,全体工程硕士务必准时参加。
五、教学安排
杭州班各专业的第一次课程将在5月开始。宁波、台州、温州、苏州、深圳教学点的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教学安排都将在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页“工硕研班授课安排”栏目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班级
杭州班:
土木工程,班主任:赵华老师(安中B331)
电话:88208689,13819141315
建筑学,班主任: 吴文明老师(安中A331)
电话:87951339,13967479760
城市规划,班主任:孙琳老师(安中A331)
电话:88208677,13588062307
道路与桥梁工程,班主任:王凤芹老师(安中B220)
电话:88208681,13758194013
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建筑经济与管理,
班主任:丁元新老师。(安中A331)。电话:88208677,13626711239
水利工程,班主任:黄赛花老师(安中B511)
电话:88981623,13858007756
宁波班:
建筑经济与管理,班主任:王雯 老师
电话:0574—88229587,13736147739
台州班:
道路与桥梁,班主任:毛华荣总工
电话:0576—84274568
温州班:
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班主任:黄童俊老师
电话:0577—88823328,15058787607
苏州班
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班主任:李源老师
电话:0512-68247040,13913595565
深圳班
土木工程,班主任:周龙老师
电话:0755—26712220,13652420870
七、其他事项
1. 要求延期一年学习的新生,应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交纳培养费后允许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 食宿问题请自行解决,如有困难,可以和班主任老师联系。
八、
联系部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 88208812,88208739
E-mail:cce@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302-308室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