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非学历工程硕士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5浏览次数:23

本须知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工程硕士杭州班新生,所涉及领域包含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经济与管理五个方向)、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三个领域。宁波、台州、温州、苏州、深圳五个教学点另行通知。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请正式录取的新生自326日起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02)领取,也可以在报到时领取。

 

二、报到

本人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随带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办理研究生证、领取校徽与教材等手续。

时间:410日(900150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28室。

 

三、缴纳费用

1.       工程硕士学费标准:30000/人,须一次性缴纳。

2.       现金和支票请于410日报到时间交至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B328室,领取收据。报到现场无法刷卡缴纳,请提前准备。

3.       银行转帐请在42日前完成,汇票上注明:户名:浙江大学,帐号:0422010400000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之后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Fax:0571-8820 8688),待到帐后开具收据,到建工学院继教中心领取。

4.       支票接收单位请注明:浙江大学。支票和银行汇票的用途一栏请注明:建工学院09级工程硕士学费—专业—姓名。

5.       教材费

报到时现金需单独缴纳,300/人,建工学院代管,今后多退少补。请勿将教材费与学费同时以支票或转帐形式缴纳。

 

四、开学典礼

浙江大学将举行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时间为410日下午(具体另行通知),地点在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希望有条件的学员及时参加。

建工学院也将举行开学典礼以及始业教育,时间地点另定。会议重要,全体工程硕士务必准时参加。

 

五、教学安排

杭州班各专业的第一次课程将在5月开始。宁波、台州、温州、苏州、深圳教学点的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教学安排都将在建工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页“工硕研班授课安排”栏目提前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班级

杭州班:

土木工程,班主任:赵华老师(安中B331

电话:8820868913819141315

建筑学,班主任:  吴文明老师(安中A331

电话:8795133913967479760

城市规划,班主任:孙琳老师(安中A331

电话:8820867713588062307

道路与桥梁工程,班主任:王凤芹老师(安中B220

电话:8820868113758194013

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建筑经济与管理,

班主任:丁元新老师。(安中A331)。电话:8820867713626711239

        水利工程,班主任:黄赛花老师(安中B511

电话:8898162313858007756

宁波班:

建筑经济与管理,班主任:王雯  老师

电话:0574—88229587,13736147739

台州班:

    道路与桥梁,班主任:毛华荣总工

        电话:0576—84274568

温州班:

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班主任:黄童俊老师

    电话:0577—88823328,15058787607

苏州班

建筑学与城市规划,班主任:李源老师

电话:05126824704013913595565

深圳班

土木工程,班主任:周龙老师

电话:07552671222013652420870

 

七、其他事项

1.       要求延期一年学习的新生,应先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交纳培养费后允许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       食宿问题请自行解决,如有困难,可以和班主任老师联系。

 

八、

联系部门: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 8820881288208739

E-mail:cce@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建工大楼302308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00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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