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岗位分类与聘任工作日程初步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8-31浏览次数:173

一、9月1日前,学院上网公布《实施细则》;
二、9月5日前,各研究所(中心)成立教师岗位分类工作小组,并将工作小组名单(3—5人)上报院组织人事科;教师本人填写《教师岗位分类申报表》。学院上报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工作委员会名单;
三、9月6日前,各研究所(中心)教师岗位分类工作小组核实小组内教师的申报业绩,提出推荐意见并汇总到学院;
四、9月9日上午,土木水利学科群和建筑规划学科群评审组组织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提出评审推荐意见;
五、9月10日前,学院公示教师岗位分类教师名单并上报学校;
六、9月15日前,学校下达各学院聘岗经费;
七、9月25日前,学院上报聘岗方案;
八、10月10日前,学校上网公布B1-B4级岗位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
九、10月20日前,学院完成聘岗和绩效津贴核定,并报送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有关人员的业绩材料。各级人员的岗位申报表由学院归入个人业务档案;

    十、11月,学校核发各类各级岗位聘任津贴至个人工资卡。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