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5浏览次数:5
各位研究生导师:
已招收201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如果尚未缴纳培养费,请务必于本月内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缴纳,方法如下: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login_teacher.jsp
2、在系统中“培养机制改革”栏目中打印两份“导师缴费表”
3、填写出资经费卡的编号和金额并加盖公章,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缴费事宜。
4、办好缴费手续后,将学校盖章的缴费表交到学院研究生科。
建工学院研究生科
2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