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经自主申报、民主评议、公示核对,现将德育等级和体育达标等级公布如下。
对于体育等级,未显示成绩或不及格的同学仍可以向公体部质疑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截止时间9月28日17时。
另外,据同学质疑、经学工部确认,现将《关于调整“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关于“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部分的说明做如下更正:
《通告》中规定德育等级达到优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方可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不影响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
(1)一等奖:获当学年一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获当学年二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奖励金额为2500元;
(3)三等奖: “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优秀,并获当学年三等学业优秀奖学金,或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并获得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金额为1000元。
特此更正!
建工学院团委、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