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党支部、党员承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2浏览次数:19

各本科生党支部、各位党员:

按照学校、学院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整体部署,先需各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做好支部和个人承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支部承诺

1、党支部要充分体现先进性要求,创建“五个好”。“五个好”具体指支委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机制好、工作学习好和师生反映好。

2、党支部要在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等方面要体现规范性,操作流程、文字内容、时间节点都要符合党委及总支的要求。

3、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党员大会,无特殊情况要求各支部每半年不少于7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不少于4个,并且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考勤,总支将随时进行抽查。

4、党支部应该在支部所属班级内建立党员责任区,要求每一个学生都有党员负责联络,在学习生活工作上给予指导和督促,体现团队精神,体现党员先进性。学期结束,支部要对团队及党员个人进行考核评比,形成书面的考核意见上交总支。

二、学生党员承诺

1、学生党员要积极争取先进,努力做到“五带头”。“五带头”具体指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和带头弘扬正气。

2、学生党员要在学业和社会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旷课,积极自习,要在学业上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进行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3、学生党员要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不得无故缺席,半年不得缺席3次(含请假)及以上。

4、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要担任党支部考核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联系人,都要按照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及时做好联系人工作。

5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要承担起党员责任区工作,带领和督促责任区的同学,做好学习、工作、生活及安全稳定工作,共同进步。

各党支部请尽量在国庆放假前召开支部会,布置本次支部和学生党员承诺事情,各支部统一在1013日之前把电子版打包发送到:xuxiaofeng@zju.edu.cn,纸质版交到安中A339办公室。

联系人:徐晓峰  88206426

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0927

附件一:浙江大学建工学院本科生党支部承诺书

附件二: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党本科生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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