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阶段小结(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3浏览次数:26

自创先争优工作启动以来,为响应各级号召、进一步巩固学习科学发展观成果,建工学院、建筑设计院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制定和动员阶段主要工作
6月28日,两院党政领导层面进行动员,并经过会议和调研,形成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第一稿。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落实创先争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领导小组意见和师生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7月23日,两院进行了支部书记层面上的动员,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征求意见,最终将《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定稿。
同时,结合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创先争优工作率先在学生层面上铺开,广大学生党员在赴湖州水利局、云南支教等社会实践团队中,表现突出,起到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9月3日下午,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院正式印发《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两院创先争优工作。两院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深化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旨,紧密结合学院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了学院的“十大活动”、评选“三大标兵”等活动,切实推进学院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落实,将创先争优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方案的另一亮点是开展支部结对“立交桥”计划:党政领导与教师支部、本科生支部、研究生支部结对、本科生支部与校部机关结对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积极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会上,创先争优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省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的现场检查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学院制定的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日程,落实安排了下一阶段创先争优工作。
9月27,本科生党总支根据工作要求,全面启动支部、党员“承诺、示诺”工作:要求支部承诺充分体现先进性要求,创建“五个好”;在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等方面要体现规范性,操作流程、文字内容、时间节点都要符合党委及总支的要求。要求党员承诺努力做到“五带头”;承担起党员责任区工作,带领和督促责任区的同学,做好学习、工作、生活及安全稳定工作,共同进步。
(二)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创先争优工作目前进展
目前,创先争优工作在我院已经全面铺开:
(1)各教工支部均已召开过支部会议,对创先争优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提交了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计划;
(2)学生支部均已召开过支部会议,并全面开展“承诺、示诺”活动,提交了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计划、承诺计划书;
(3)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过程中,各教工支部做了了大量的说明和稳定工作;
4)积极树立优秀党员典型,报道了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工程研究所支部书记楼文娟教授被评为浙江大学第五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事迹,号召广大师生向楼文娟教授学习;
5)青工委积极开展羽毛球、太极拳、乒乓球等文体活动,丰富青年教师业余生活;
并承办了首届浙江大学青年教授联谊会“百川论坛进学部”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促进团队建设:“百川论坛进建工”活动。
6)党员积极为舟曲泥石流灾区捐款,两院共捐款43360元;
7)贯彻落实“和谐建院、文化先行”活动,与档案馆共建的“建工学院数字院史馆”项目,将于11月试运行;
学院英文网站建设即将在11月试运行;
安中大楼文化建设工作在经过方案论证阶段之后,目前已逐渐开始实施。
8)在学院网站上开辟了“创先争优”工作专栏,及时、系统发布工作相关信息和成果。
(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创先争优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
1)通过学院网站上“创先争优”工作专栏,发布本科生支部、本科生党员的承诺,接受学生监督,促进学生党员自觉履诺;
2)在教工支部层面上推动开展承诺、示诺活动;
3)在机关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党员挂牌上岗,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自觉接受监督;
4)进一步发挥党员“五带头”作用,做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后续维稳、促发展工作;
5)进一步开展“和谐建院、文化先行”活动,完善安中大楼文化建设工作、学院英文网站建设。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