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团委组织面试,报学院本科生党总支通过,以下同学拟任我院团委学生挂职干部,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班级 | 拟任职务 | 备注 |
1 | 屈国栋 | 水工结构博士研究生 | 团委副书记(挂职) | 负责科技活动 |
2 | 孟睿覃 | 土木工程07级 | 团委副书记(挂职) | 负责党建工作 |
3 | 高翔 | 土木工程07级 | 团委副书记(挂职) | 07级年级事务工作、协助党建工作 |
4 | 吴侃 | 土木工程08级 | 团委副书记(挂职) | 负责本科生分团委工作 |
5 | 钱淼华 | 水资07级 | 书记助理 | 08级年级事务工作 |
6 | 李蔚 | 水资07级 | 书记助理 | 协助负责科技活动 |
7 | 陆媛 | 城规08级 | 书记助理 | 负责基层组织、本科生分团宣传 |
8 | 宋佳苑 | 土木工程08级 | 书记助理 | 负责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 |
公示期从201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团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结束后将报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批。
公示受理部门: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39室),联系电话88206426,电子邮箱xuxiaofeng@zju.edu.cn;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