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以下简称帮扶工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2009届宏志学子毕业生通过系统帮扶,就业率达到100%,帮扶活动社会效益明显。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弱势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91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帮扶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自2010年度开始,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帮扶对象扩大至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五县(市)的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贫困大学生。
二、帮扶措施
在继续实施“树立信心、提高能力、帮扶资助、推荐就业”等帮扶内容的基础上,从2010年起,杭州市人事局、共青团杭州市委会同中国移动杭州分公司成立“宏志帮扶金”,用于宏志学子的资助、奖励、慰问等。
(一)资助
帮扶工程对取得国家承认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
培训资格证的宏志学子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考证培训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按实际费用资助,考证培训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按500元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最高500元。
(二)奖励
每年由各高校推荐品学兼优的宏志学子参加评选,给予奖励。
(三)慰问
每年对高校推荐的特困生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
申请帮扶工程资助的宏志学子需符合下列条件:
1、已申请参加“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
2、品学兼优,表现优秀;
3、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帮扶活动,遵守帮扶活动考勤纪律。
三、2010年度新生名单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宏志学子,本人填写《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就业帮扶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各系部或学院认定并经高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审核汇总后,由各高校填写《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登记名册》(附件2),于2011年1月10日前一并报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四、考证费用资助申报
1、受理发放:考证费用资助受理一年二次,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资助申请受理后经审核同意的,于6月和12月统一发放至高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2、申报流程:符合申请考证费用资助条件的宏志学子,本人填写《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考证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3)并附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证复印件和相关发票复印件(需各高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盖章),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各系部或学院认定并经高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初审汇总后,由各高校填写《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考证费用资助汇总表》(附件4),并将上述表格和材料一并报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处。市人事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仇桃珍
联系电话:0571-85165759 传真:0571-85167762
电子邮箱:hzxz2009@126.com
附件:1、《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就业帮扶申请表》
2、《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就业帮扶工程登记名册》
3、《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考证费用资助申请表》
4、《杭州市高校宏志学子考证费用资助汇总表》
杭州市人事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