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通知,为做好2011年度省 “151第三层次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人员。
4.优先推荐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的正高人员。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以各院(系)现有40周岁及以下未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培养的正高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人员数为基数,经测算,推荐名额见下。
三、日程安排
1、5月5日前,个人将以下材料报学院:
(3)推荐人《佐证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不超过20页。)
2、5月9日前,上报学部。
注:推荐人申报软件(见人事处网页),由学院(系)汇总后,直接发到ylwang@zju.edu.cn.
附:学院各学科推荐名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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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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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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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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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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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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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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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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