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推荐2012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2年9月修订)
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08[119]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建工学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学科交叉,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各研究所所长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本科生教育科、研究生教育科负责实施。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2.主要必修课成绩≥60分。
3.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五年制为16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外语水平优秀,其中免试硕士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托福网考≥80分,或雅思≥6.0);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在所在专业前60%,外语成绩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6.0,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
5. 至少参加一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或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
6.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土木工程专业、水资源与海洋工程专业两年优良以上;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三年优良以上。
四、推荐原则
1. 学院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结合重点学科、导师数量及研究生招生规模等情况将名额分配给各专业。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进行申请,同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学院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按1:2.0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择志愿名单。
3. 学生选择志愿时按学业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名在先的同学首先在直博、校内、校外、专业学位四个类别里选其一,然后再选择对应的二级学科,学科方向详见附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留本校直博,学院设立优质奖学金,年级排名前3%的学生,留校直博给予一等奖学金,年级排名前9%的学生留校直博给予二等奖学金。
4.免试研究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接收申诉,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审定。
五、有关管理事项
1. 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并须签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2. 推荐到外校未被录取的学生,若报考浙江大学,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予以优先录取。
3.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5)获得推免资格后,主要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1年起实行,由本科教育科、研究生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附件2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3 2012年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建工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
本科生教育科
研究生教育科
2011年9月16日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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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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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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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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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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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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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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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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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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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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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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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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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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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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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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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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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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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哪些
科研工作,有何学术
论文或
著(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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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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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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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专业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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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校内直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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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校内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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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校内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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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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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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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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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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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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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本人了解并理解学校关于免试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大发本[2008]119号),并作出如下承诺:
1.被确定为20 年 学院 专业免试入学硕士(或硕博连读或直博)研究生后,不放弃硕士生(或硕博连读或直博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
2.被确定为20 年免试入学硕士(或硕博连读或博士)研究生后,至硕士(或硕博连读或博士)研究生学业完成期间,不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本人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入学报到后凭报到证到毕业学院本科教育科领取。
4.本人保证遵守以上三条规定,如以各种原因放弃保研而使学校浪费宝贵的保研名额,愿意接受处罚,允许学校将本承诺书寄承诺人所去单位。
承诺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附件3
2012年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科学学位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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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校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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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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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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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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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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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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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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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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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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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研究所、空间结构研究中心、高性能建筑结构与材料研究所、建筑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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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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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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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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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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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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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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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与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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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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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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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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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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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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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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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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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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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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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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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
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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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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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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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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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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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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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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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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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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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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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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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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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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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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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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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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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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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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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所,城市规划工程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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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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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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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校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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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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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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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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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历史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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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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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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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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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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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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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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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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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硕士、工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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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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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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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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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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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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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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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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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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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研究所、空间结构研究中心、高性能建筑结构与材料研究所、建筑材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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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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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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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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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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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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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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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与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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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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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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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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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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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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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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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学及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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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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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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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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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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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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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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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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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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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与水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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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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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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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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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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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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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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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
交通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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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黑体部分)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可接受直博申请,其他可接受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申请。
2011年9月14日